我市纠正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更新时间:2005年9月21日10:32  来源:潍坊日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阅读次数:
 

   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单位决定,从9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清理纠正。 

   整个清理纠正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核实三个阶段。这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凡属清理范围内的人员,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要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投资撤资的有关情况。  

    市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地址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747房间,邮政编码为261031,举报电话为878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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