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预防农村职务犯罪 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更新时间:2006年9月1日8:40  来源:高密市纪委  发布人:法规室  阅读次数:
    高密市纪委根据上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农村职务犯罪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充分履行预防、办案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措施,于今年3月制定出台了《关于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暂行办法》,并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建立完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针对本地预防农村职务犯罪体系不完善的实际,以市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为组织载体,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政法委、组织部、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经管局分管领导参加的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建立健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各镇街成立了相应组织,将全市20个镇街994个村居均纳入职务犯罪网络体系,对发生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的镇街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年度述职考核制度,对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镇村设置农村职务犯罪工作执法执纪联络员,全市共聘请执法执纪联络员1018名,明确规定了联络员的条件、工作职责、联络方式,形成了覆盖全市农村的职务犯罪联系员体系。通过建设农村职务犯罪工作执法执纪联络员队伍,密切了纪检、检察机关与村民的联系,方便了群众控告和举报,有利于及时查办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杜绝和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今年春天,平日公路两侧绿化,拒城河镇西葛家桥村等四个村的村干部未经村务公开程序即对外售土,引发村民不满,接到执法执纪联络员的情况报告后,市纪委、市检察院立即责成拒城河镇督促这四个村的干部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程序对外售土,及时化解了干群矛盾。
(二)强化教育措施,着力构筑起“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市直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经常性的预防教育制度,深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常抓不懈,取得实效。在教育内容上,一是做好结合文章。各镇街普遍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提醒,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树立起清廉立身、奉献社会的价值观,为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抵制各种诱惑、预防职务犯罪筑牢思想根基。二是用严明的纪律约束人。各镇街每月定期举办党纪政纪和法律知识讲座,系统学习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增强党员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用典型案例警示人。各镇街组织观看了犯罪分子警示电教片,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读本》。市纪委、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用具体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定期到各镇街开展“以案讲法”、“以案释法”等巡回演讲活动。今年3月份,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在市委党校举办了“预防基层职务犯罪展览”,有2000多名基层干部观看了展览。通过这些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四是用模范事迹鼓舞人。各镇街深入组织开展了向王乐义、吴金印等优秀农村干部学习活动,并注意树立和学习身边典型。通过宣传先模人物的事迹,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学有目标,赶有方向。在教育方式上,各镇街普遍坚持了“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实体教育与载体教育相结合。除组织宣讲和先进事迹报告外,还充分发挥电视、电教等载体的作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防范性教育相结合。在抓好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还注重防范性教育,在关键时期或对提拔任职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时,发现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三是坚持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除集中教育外,还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主学习,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在教育对象上,紧紧抓住“四个重点”,即重点部门、重点村、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的放矢的教育,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预防制度,着力构筑起“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各镇街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的要求,将责任制的内容细化、分解、完善。一是完善了“管人”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制度,建立测评预警机制、决策失误追究制及廉政激励政策等;二是完善“管事”的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民主生活会内容旁听制、重大事项听证制等;三是健全“管财”的制度。纪委和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形式督促有关主管部门落实各类资金监管的规章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推广使用专门账户、非现金支付手段等管理模式,形成主管机关、专业部门和广大村民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市经管局根据新形势对现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要求,在周戈庄镇、姜庄镇、河崖镇推行农村会计代理制。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设在镇经管站,人员从经管站工作人员和农村优秀现任村会计中聘任,对农村资金、帐务实行“双代理”,村级只设一名报帐员。农村会计代理中心通过对村级财务实行“四化”管理模式,即:资金管理规范化、会计服务专业化、村账镇管规范化、财务管理公开化,有效地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避免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引发的矛盾和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农村职务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一是支农资金项目工程同步预防效果明显。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帮扶力度,为加强对支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去年以来,市纪委、市检察院与财政局、经管局、审计局、水利局、建设局、国土局、供电局等系统建立了“支农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络”,积极介入农村自来水改造、电网改造、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共提出检察建议236条,协助建章立制807项。如在对仁和镇投资600余万元修建的村级道路工程建设中,配合开展预防工作,推行廉政准入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施工、监理和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节约资金20万元。二是个案预防有序进行。实行了“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同时,积极从有利于惩治腐败、有利于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发展、有利于教育大多数农村党员干部出发,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如密水街道初家社区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赵相书利用职权,挪用公款17万元,村民反映强烈,引发上访。接访后,通过认真调查取证,依法严肃查处了赵相书犯罪案件,有效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调研宣传预防取得新进展。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和原因,向镇街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24份,全部被采纳。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积极宣传职务犯罪预防知识,教育既然,防范未然。四是农村职务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从近几年查办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看,呈逐年减少的态势,2003年共查办6件6人,2004年共查办5件6人,2005年查办3件5人。自2006年初市纪委、市检察院印发《关于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暂行办法》至今,全市仅发生一起农村职务犯罪案件。
(五)集中处理群众上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从年初开始市纪委、市检察院集中开展了处理农村信访专项活动,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对过去所有农村上访案件,作了拉网式清理,共排查出涉纪上访9件,涉法上访15件,现已全部办结。二是逐案落实责任。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包息诉的“四定两包”责任制。三是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处理。对反映执法问题,上访有理的,依法妥善解决;对上访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超出法律政策规定的,耐心讲清政策,合理解决问题;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消除误解和矛盾。年初至今共召开听证、答询会2次,使2名长期缠访者息诉罢访。高密市检察院已连续2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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