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机关效能监察突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更新时间:2007年5月23日10:11  来源:  发布人: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青州市把基层评议机关工作作为机关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载体,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推动作用。一是效能监督员来自群众。从社区、企业、机关聘请55名经验丰富、热心能干的同志作为效能监督员,负责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巡视、监督、检查;二是评议重点突出维护群众利益。以经济管理服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被评议对象,实施分类评议,每类确定优胜单位和整改单位;三是综合评价与群众投诉紧密挂钩。把评议结果与日常群众投诉、行风评议结合起来,凡群众投诉被核实的实行倒扣分;四是考核结果体现民意。根据评议结果,对后2名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抓好整改,前2名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连续两次列入后2名的单位,经组织考核对确因作风不实、工作失职、群众反映较大的,对责任人给予组织调整或诫免处理。去年对78个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垄断性服务行业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以及19乡镇基层站(所)开展了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共采纳意见、建议62条,增强了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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