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全区逐步建立健全集“责任、监督、保障、激励”为一体的科学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责任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针对一些领导把宣教工作看做是“软任务”、“虚功夫”,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一些地方宣教工作无明确责任,无任务指标,干好干差无法衡量等情况,2002年起,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中推行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进一步修订了《全区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实行任务分解。在制定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时,注重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全区各市对县(区)实行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实行任务分解。从而使全区上下,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宣教工作目标管理体系。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使宣教干部能更好地把握重点,创新亮点、攻克难点。几年来,全区创新性的工作和“亮点”工作达90多项。
健全督查机制,狠抓过程管理
为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建立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宣教室内部每周一检查制度、各市、各部门每季度一督查制度、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半年工作汇报会制度、年终大检查制度。对区直各派驻纪检组采取由纪检组长集中述职述廉的办法,汇报交流宣教任务完成情况。
由于狠抓了过程管理,使宣教干部增强了责任心,同时也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对纪委的信赖。如,在开展的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纪条规知识测试活动中,由于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抽调人员组成十多个检查组由领导带队到实地督促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区40多名省级干部一个不少,不用秘书代劳,亲自答题,答卷集中交到区纪委,各市、各单位厅级干部、县处级干部按时集中赴考,认真答卷。
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关键环节
一是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市市委书记亲自参加上党课、看电教片等重大宣教活动。各级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宣教工作。自治区纪委书记马铁山每年出席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每年到自治区新任厅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上反腐倡廉形势教育课。他亲自指导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对全区反腐倡廉歌曲创作和演唱活动多次作出批示。自治区纪委分管副书记黄翔具体策划各项工作的方案,还带头参与廉政歌曲、书法作品创作。梧州市纪委书记刘剑经常给宣教干部出题目、交任务、教方法、要结果,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该市各级纪委都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全区各级纪委普遍建立健全“二级三层次”的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自治区近几年开展的廉政公益广告比赛、共产党员风采摄影比赛、廉政歌曲创作演唱、反腐败成果展览、廉政书画展、桂剧《大儒还乡》巡回演出等各项重大宣教活动,都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此外,还建立了新闻单位联合采访工作机制。
三是增加经费、人员和设备投入。2003年开始,自治区把反腐倡廉宣教经费纳入到自治区财政预算,划拨专项经费,每年的重大活动,财政还追加经费投入。全区县以上财政每年都拨出专款支持宣教工作开展。随着宣教任务的增加,建立了人员、设备保障机制,县以上单位配备电脑、相机,有条件的配备摄像机,并作为制度列入责任制考核。自治区纪委成立了电教信息中心,负责电教和网站等工作,大大增强了宣教工作力量。
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比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每年都精心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标准》,严格验收,严格考核评比。组织考评组,采取交叉考评或统一检查考评的方式,到各市并抽一至两个县进行考核。规定各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完成自治区纪委年初布置的各项硬指标,才能参加评先评优。同时,对参与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各市也对各县(区)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并建立了新闻信息工作奖励等制度,使激励机制贯通到最基层。
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有效地调动了纪检监察机关抓好宣教工作的积极性。2003年,自治区纪委宣教室荣获全国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突出进步奖;2004至2007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先进集体;2003-2007年度被评为全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标兵。(桂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