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积极推进四项改革深化源头治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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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年1月18日9:19 来源: 发布人:综合室 阅读次数: |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加强化。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认真清理、取消和规范审批事项,对客户实行“零距离、零缺陷、零投诉、零积压”服务和集中审批、现场审批、综合收费制度。目前进驻中心办公的单位达到20个,审批服务项目198个,收费项目79个。对收费、基金等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集资项目126项,涉及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15个,减轻企业负担45万元。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规范和取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共梳理法律法规规章370部,将40个执法部门1671条有自由裁量权的处罚条文细化为5197条,有效遏制和解决了“三乱”现象、执法随意性大、执法关系化人情化等问题。 二是财政制度改革初见成效。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全市已有120个行政事业单位64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了“票款分离”,有效治理了乱收费和坐收坐支行为。 三是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对监督的内容、方式、机构进行了规范。规定,政府部门只能在公益事业和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投资,投资之前必须经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并报请人大批准,送市纪委、监察局备案,投资过程及投资效益要向社会公开。对民间性、企业性、个体性投资,政府要提供信息支持和有关服务。对国有土地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纪委监察局都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监督。 四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监督更加完善。考录公务员、乡镇干部进城、干部提拔交流等工作,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别实行了公示制、试用制、聘任制。同时,进一步健全由纪检监察、组织和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完善干部工作监督员制度,从全市选聘27名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监督员,监督市委和基层党委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 (高密市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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