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潍纪发[2008]9号
更新时间:2008年4月24日15:54  来源:  发布人:宣教室  阅读次数:


 

中共潍坊市纪委  潍坊市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2008年4月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廉政文化建设任务和责任,建立分工与合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体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措施的推进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要求,全市上下经过5至10年的共同努力,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具有潍坊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逐步形成,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取得丰硕成果。2008年,重点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对全市廉政文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廉政文化作品创作等工作全面启动,廉政文化“六进”实现新的突破,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
  1、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1)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要求,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通知,作出部署安排。(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2)强化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的重要教材。(牵头单位:市委党校;责任人:于生。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3)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建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宣讲团,深入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开展集中宣讲活动。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来潍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和加强纪律教育方面的报告。(牵头单位:市委讲师团;责任人:范勋成。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检察院)
  (4)加大典型示范教育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5)强化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
  (6)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的意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取得的经验。(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委党校)
  2、全面拓展廉政文化阵地
  (1)开辟(通)党风廉政(廉政文化)专题栏目。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作用,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开辟(通)党风廉政(廉政文化)建设的专栏、节目、专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潍坊日报社、潍坊人民广播电台、潍坊电视台;责任人:王利民、来永生、杜涛、孟毅)
  (2)设立反腐倡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筹建综合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设立一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清官廉吏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文化局)
  (3)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①市直机关(重点是市级综合办公大楼)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党工委;责任人:衣光明。②北海花园小区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人:张世臣。(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4)建设一批廉政文化景观带。在机关办公区、城镇广场、旅游景点、休闲公园、居住小区、主要道路、重点街巷等场所,建设廉政文化亭,设立廉政广告牌、宣传栏,摆置廉石、廉墙等,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管理局;责任人:张恒道、孙万奎。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不断完善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牵头单位:市信息产业局;责任人:李传恒。配合单位: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网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6)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取缔和打击传播反动、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市新闻出版局;责任人:刘悦著。配合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
  3、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活动
  充分调动专业文艺团体和文艺队伍的创作积极性,鼓励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廉政文化作品;组建各种层面的廉政文化宣传队,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形式的演出活动;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举办反腐倡廉(廉政文化)专题文艺演出(晚会)。(牵头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盛兆辉。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文联、市社科联、潍坊电视台)
  4、加强廉政文化研究
  发挥廉政文化研究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作用,及时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的新经验、新做法,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研究。(牵头单位:潍坊学院;责任人:鞠献利)
  5、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1)廉政文化进机关。适应机关工作特点,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党工委;责任人:衣光明。配合单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楼管理处)
  (2)廉政文化进社区。结合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孟祥志。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局)
  (3)廉政文化进家庭。以倡树“廉洁家风”为主题,通过开展家庭美德、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廉政文化)教育延伸、浸透到每个家庭。(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人:聂振萍。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局)
  (4)廉政文化进学校。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的尊廉崇洁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人:张国华。配合单位:团市委、市文化局)
  (5)廉政文化进企业。把廉政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人:邢乐信。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
  (6)廉政文化进农村。全面启动农村“廉洁工程”,开通廉政文化“直通车”,组建廉政文艺演出队,开展送纪送法和送廉政文艺节目下乡入村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责任人:耿现江。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
  三、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制定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
  (2)建立廉政文化大型活动报告、登记制度,对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及时记录存档,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
  2、研究制定评价标准
  研究制定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评定标准,每年对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进行一次点评,评定新上报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
  3、加强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底进行集中考核,表彰先进。(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侯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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