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文彩同志在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
|
| 更新时间:2008年7月9日14:21 来源: 发布人:研究室 阅读次数: |
这次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何勇同志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姜异康同志在山东分会场的讲话,以及杨传升同志在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几位领导同志的讲话很重要,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听了各单位的汇报,总的感到,各单位今年以来的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下一步工作打算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希望各单位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下面,我就深入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工作规划》,抓好下半年重点任务落实,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党的十七大对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文件)。《工作规划》按照《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制定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措施。《工作规划》站位层次高、内容丰富详实、政治性专业性系统性强,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贯彻实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年多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办法》的实施办法及分工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逐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有所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大家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划》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贺国强、何勇、姜异康和杨传升同志的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地学习《工作规划》。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对学习活动作出具体安排。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搞好系统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把握《工作规划》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自觉性。同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规划》,形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规划》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各级纪委要搞好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二要抓好任务分解落实。把《工作规划》有关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积极协助、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都要明确任务分工部门、责任人员、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督查、奖惩、测评等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牵头部门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动力,切实抓好当前反腐倡廉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成效明显,一些工作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纠风、查办案件、廉洁自律、监督预警、调查研究、信息等,呈现新亮点,取得新经验,有的在中央和全省的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有的在相关报刊上介绍经验,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已过去5个多月,完成年初部署的任务还有大量工作去做。我们要继续发扬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动力,落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重点带全盘,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围绕打造“全国一流、全省第一”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不断加大创新优化力度,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日益显现。但从受理投诉举报和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情况看,干扰和影响软环境的问题依然存在,“三乱”行为还屡有发生,少数部门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全市对外开放暨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从事关潍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高度,继续坚定不移地把软环境建设作为第一位的任务,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等破坏软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重奖举报人、公开曝光等制度,始终保持对“三乱”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对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提速30%等刚性目标的实现。健全外商投诉求助处理和督办机制,全面取消部门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抓好企业“双评”、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挂牌保护、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大软环境建设考核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不宽松的问题。 (二)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大张旗鼓,广造声势,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一要全力推进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筹建“潍坊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加快建设“潍坊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全市基层廉政文艺作品展演”、“全市廉政文化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二要抓好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的教育。近期,市里将出台《关于对重点领域和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廉政监督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以这个意见为指导,对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重要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人员,强化点对点、面对面、个性化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对换届后干部调整有关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领导干部严格按规定整改到位,确保换届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针对领导干部调动工作中违规带走车辆和贵重办公用品、不按时转移工资关系和党组织关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出现反复。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用公款支付个人话费问题的集中清理纠正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杜绝领导干部在这方面存在的不廉洁问题。 (三)关于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从整体来看,今年全市查办案件工作形势是好的,各级对办案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机制制度创新发展,自办案件保持了良好势头。最近,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先后召开了华东地区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山东省东片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办案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一要突出办案重点。按照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要求,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中的案件。各县市区纪委年内都要查办几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二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正确运用办案措施,尤其要慎用、善用、用好“双规”措施,确保实现“双零目标”。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一般性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改革中因缺乏经验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三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规范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形成各执纪执法机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联合办案格局,确保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工作顺利进行。四要完善办案机制制度。进一步健全“编外办案人才库”和“案件线索储备库”,完善“两库”功能,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健全办案制度,重点抓好案件主办人制度的推行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实现笔录微机化和办案无纸化、音像化,提升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维护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的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证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督促牵头部门按照市里年初部署的专项治理任务,逐项抓好落实。按照全市推行药房托管工作动员会要求,进一步明确托管目的、体制范围、实施程序和有关政策,确保6月底前全面实现托管,努力使药房托管成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民心工程。继续以创新精神抓好行风载体建设,健全群众反映问题的快速处理机制。“行风在线”直播节目要提高“一把手”上线率、节目覆盖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从6月20日开始,市政府纠风办将在《潍坊晚报》开设“行风聚焦”栏目,广泛征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反馈给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群众问题的解答和处理工作。 (五)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照贺国强书记的要求,做到“五个一定要”: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定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一定要大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一定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抓好《潍坊市实施党内监督条例配套制度(试行)》、《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和干部关爱机制,抓紧制定完善信访谈话、党内监督说明书等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廉政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委分管同志与其谈话,连续三次不能说明并自觉纠正的,进行调查或立案处理。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推进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目前,我市改革方案已经省纪委审批同意,市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待改革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组织实施。 (六)关于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工作。以改革精神创新反腐倡廉机制制度,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机制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以市委《关于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为统领,逐步健全完善教育、监督、自律和惩戒等方面的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各个环节。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尤其要研究探索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的有效办法,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对执行制度不力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 (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是关键。要按照《潍坊市200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和即将出台的《潍坊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将检查考核结果录入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作为出具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年度绩效考核、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差的领导干部实施廉政谈话,下达《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查处理;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公开进行表彰。7、8月份,省委将对各地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里也将于“七一”前后,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八)关于开展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隆重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搞好纪念活动,中央纪委、省纪委相继下发通知,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市纪委将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系列纪念活动,包括举办反腐倡廉专家讲座、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活动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纪念活动顺利进行。 三、认真履行职责,坚决保证中央和省、市抗震救灾重大部署的落实 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罕见地震灾害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迅速有力的行动,积极捐助资金,全力投入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大局意识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并召集民政、审计、财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确定于6月中旬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切实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提前搞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抓紧纠正;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以更加有力的行动,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保证中央和省、市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监督检查,督促他们把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救灾资金物资全部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严格执行纪律,对抗震救灾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工作误事的,按照党政纪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对企图发“国难财”,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同志们,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任务艰巨。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严谨务实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取得惩防体系建设的新成效,更加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
【发表评论】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
“潍坊党风廉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潍坊党风廉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潍坊党风廉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潍坊党风廉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潍坊党风廉政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
|
|